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,切实履行监管职责,针对食用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,不断强化监管手段,确保确保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。

强化监督指导,落实主体责任。几年来,针对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,采取召开座谈会、约谈告诫、行政警告等方式,积极指导和监督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,促进食用农产品规范化管理。与市场主办方签订《市场主体食品安全责任书》,进一步固化市场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,为增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
创新监管手段,强化日常监管。2015年,为防止有毒有害、死因不明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入市,他们与市农委联合发布了《关于集中整治私屠滥宰强化肉食品安全的公告》,张贴各农贸市场、商场、肉店等肉品经营场所明显位置。向肉及肉品经营者发放了《禁止经营使用不合格肉品警示告知书》,避免发生局域性风险。2016年,为贯彻落实《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,与市农委签订了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》,力求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形成监管合力,实现无缝衔接。2017年,集中开展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。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责任,督促其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、与场内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、印制使用统一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凭证、建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日常检查记录等。

开展专项整治,着力防控风险。他们结合食用农产品经营风险与特点,适时开展整治活动,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入市后违法违规行为。他们先后开展了开展肉及肉制品市场整治执法行动,冷库冻肉专项整治,非法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,畜禽水产品抗生素、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等。特别是在今年开展的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,召开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参加的动员会,与其签订了责任书,印发了方案,发放了《集中交易市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》,为确保畜禽水产品消费安全奠定了基础。

加大检测力度,保证质量安全。他们在农贸市场内设立了集快速检测、咨询服务、举报受理、科普宣传、预警交流等五项功能于一体的食品药品便民服务站,配备了功能齐全的快速检测设备,并充分发挥其快速检测作用。在此基础上,市政府连续五年将快速检测和常规抽样检测纳入全市民生项目,并拨付专项资金,保证检测经费投入。平均每个便民服务站全年至少完成快检工作任务300个批次,对蔬菜、水果、畜禽产品、水产品等及时进行快速定性检测,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起到警示威慑作用。同时,强化抽检工作。我们针对食用农产品的风险等级和监管工作实际,制定年度抽检计划。仅2016年,我们就对480个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,有效防控农药兽药残留、重金属超标及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风险,全力保障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。